近日,新三有野生動物名錄公布,此次發布標志著我國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持續努力和進步,通過保護范圍的擴大和對不同物種的科學評估,我們能夠更好地保護和管理野生動物資源,那新三有野生動物名錄公布具體是有哪些?野豬擬從三有動物名錄中刪除?
(資料圖片)
一、新三有野生動物名錄公布!
近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布了新調整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該名錄于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新名錄共收錄了1924種陸生野生動物,涵蓋了多個類群,標志著我國對野生動物保護范圍的大幅擴大。
新調整的名錄包括了獸類、鳥類、爬行動物、兩棲動物、昆蟲類、蛛形綱動物和寡毛綱動物。與2000年首次發布的原名錄相比,新名錄在基本保留原有物種的基礎上,新增了700多種野生動物。這一調整的目的在于科學評估陸生野生動物的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并綜合考慮種群變化動態、面臨威脅以及社會關注等多方面因素。
調整后的名錄對一些已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物種予以更嚴格的保護,包括獸類、鳥類、爬行動物、兩棲動物和昆蟲類。這一措施旨在進一步加強對這些物種的保護力度,確保它們的生存環境和種群數量得到有效維護。
此次調整還調出了原名錄中的一些物種,包括在我國沒有自然分布的物種、已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且在我國已無野外種群的物種、在我國廣泛分布且種群數量極高且可能造成危害的物種,以及已轉按水生物種管理的物種。這一調整旨在根據科學評估和實際情況,對名錄中的物種進行合理調整,確保保護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新名錄的發布充分考慮了生態優先、科研需要和社會發展的原則。通過對陸生野生動物物種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評估,確保盡量應保盡保的原則得以實施。同時,在無脊椎動物方面,考慮到種類繁多、數量龐大的特點,名錄的調整更加側重于確有必要且符合調整基本原則的物種列入。
這一新的三有野生動物名錄的發布標志著我國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持續努力和進步。通過保護范圍的擴大和對不同物種的科學評估,我們能夠更好地保護和管理野生動物資源,促進生態平衡的維護,并實現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的協同進步。保護野生動物是我們共同的責任,只有通過科學管理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才能確保野生動物的繁衍與物種多樣性的維護。
二、野豬擬從三有動物名錄中刪除?
是的,野豬調出三有動物名錄的主要原因是基于實際情況的科學評估。野豬作為一種繁殖力強、適應性廣泛的物種,在適宜的生境條件下往往數量快速增長。這導致一些地區野豬種群過高,給當地農業生產帶來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對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了不利影響。因此,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調整名錄是必要的措施之一。
然而,野豬的調出并不意味著對其不再有法律保護。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在保護區、自然保護地、禁獵區、禁獵期或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破壞生態的行為,仍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包括野豬在內。即使野豬被移出三有名錄,其保護仍然受到法律的限制和規范。
同時,一些地方將野豬列為“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例如北京市,仍然需要申領狩獵證才能合法獵捕野豬,否則將構成非法狩獵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表明,即使野豬不再是國家級保護動物,仍然需要在法律規定的框架下進行管理和保護。
野豬被移出三有動物名錄意味著獵捕手續將進一步簡化,以滿足對數量過高的野豬進行控制的需求。這也與野豬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社會矛盾有關。然而,這并不意味著可以隨意捕殺野豬,而是要在保護優先的原則下,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包括禁獵區域、禁獵期限、禁用獵捕工具和方法以及國家槍支管理等規定。
調整野豬的保護狀態是一項平衡生態保護和社會需求的舉措。通過科學評估和綜合考慮,野豬被調出三有動物名錄,以更好地解決野豬數量過高所帶來的問題。同時,我們也要強調,野豬的保護仍然需要依法進行,以確保野生動物資源的合理管理和生態平衡的維護。
總結:新三有野生動物名錄公布,根據名錄,野豬擬從三有動物名錄中刪除,這一舉措旨在解決數量過高的野豬對農業生產和社會生活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不利影響。然而,野豬仍然受到法律的保護,獵捕行為需要在法律規定的框架下進行,并且需要堅持保護優先的原則,確保生態平衡和物種多樣性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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