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8日電 據上海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消息,根據上海市疫情防控“防外溢”要求,在滬人員原則上“非必要不離滬”。對有工作、學習、生活等確需駕駛機動車離滬的人員,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可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請。有關單位經核實后,出具離滬證明。相關人員憑離滬證明駕駛機動車離滬,點對點前往外省市目的地。離滬證明自申報的出發之時起,6 小時內有效。同時,嚴禁藏匿夾帶無憑證人員、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依法處置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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